1.采购:实验室需要易制毒、易爆炸物等危险品时,由各分室负责人或主管危险品的直接责任人按使用种类和数量提出申请,报分管院领导汇总,经院长审核,报相关部门批准后由学校统一采购。
2.保管:从学校领回的危险品需入专用铁皮柜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铁皮柜放置于储藏室。每个贮存柜由2人管理:专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专管人员履行院级管理职责,直接责任人履行三级管理职责。
3.使用:使用者事先提出申请,经课题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专管人员发放给各分室直接责任人,并做好发放使用登记。
4.专管人员发放危险品后,有责任监管危险品的使用情况及所产生“三废”的回收情况。废液、废弃物回收后放入专用废液桶存放并登记。废液、废弃物统一由学校回收处理。
5.所有危险品的申购、领用档案均保存2份,原件由直接责任人保管,每年12月30日各分室直接责任人提交危险品使用情况报告和危险品申购、领用档案复印件交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办公室存档。
6.对任何违反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而引发安全事故者,都必须追究责任,并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赔偿损失及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